| 日前,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批复龙岩发电公司热电联产专项规划,同意龙电公司开展热电联产前期工作。 为实现节能以及环境治理的目标,鉴于龙岩坑口电厂位于工业集中区中心位置,具有地理优势,省发改委根据热源布局原则,同意坑口电厂作为集中供热首选热源点。集中供热分中期和远期,中期供热负荷为工业热负荷,工业集中供热普及率达100%,平均热负荷388吨/小时;远期规划增加部分民用热负荷。省发改委要求下阶段工作应根据热负荷量、负荷特性以及发电供热运行特性确定汽轮机抽汽改造方案。并要求龙岩市新罗区将该热电联产专项规划列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,协调相关建设条件,制定并落实实现热电联产的保障措施。(沈幼茹) |